食物防腐劑主要功用是防止或延遲食物因化學物質變化而腐壞。它能讓食物保持原貌及味道,延長食物的保質期,能存放較久。汽水和果汁中的苯甲(Benzoate)、加工肉類如香腸中的硝酸(Nitrate)、葡萄釀製的酒類的亞硫酸(Sulphite)、糖果中的酒石黃(Tartrazine)和赤蘚紅(Erythrosine)及調味料、薯片和杯麵中的穀氨酸(Glutamate),均是常見的防腐劑。
香港法例對防腐劑亦有規限,一些認可的防腐劑會有用量限制,並用於指定的食物類別。各位可於香港法例第132章找到相關資料。為了方便生產商,標籤會使用國際編碼的代號,會代表每一種食物添加劑,而食物安全中心會有香港通用的食物添加劑一覽表作為參考。
當你吃下防腐劑,身體主要由肝臟和腎臟負責分解,將其排出體外,所以進食過量,會增加肝和腎工作量,對健康造成不同的傷害。例如苯甲酸,過量進食除有機會產生致癌物質外,據英國研究,苯甲酸鈉會破壞細胞的基因,導致肝硬化和柏金遜症。另一種食物添加劑-硝酸,與肉類的蛋白質結合後,會釋放出致癌物。至於亞硫酸,則有機會引起敏感反應,亦能導致哮喘病人產生支氣管痙攣。始終防腐劑屬於化學物質,即使含量並超出安全標準,也不建議大量進食。為了健康着想,應多選擇新鮮食物,以減少防腐劑對身體的害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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